关于我校教职工参加2011年全市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1年12月01日 09:32 作者:管理员
2011年11月1日—11月10日,我校在岗干部、教师、教辅人员参加了中共重庆市委法建办组织的以《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水土保持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二)、《刑法》修正案(八)、《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按照市委法建办的要求,所有教职工的试卷均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校普法办组织人员按市委法建办印发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意见评阅。截至目前,本次法制理论考试的评卷工作已经结束,我校教职工在此次法制理论考试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本次考试,全校应参考1733人,实际参考1726人,平均参考率为99.6%。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61分。80分以下34人,80-89分422人,90-99分1222人,100分48人。本次法制理论考试,全校平均成绩为90.04分。
在此次考试中,大部分学院和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工作到位,教职工认真学习参考,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根据规定,按考试参考率和平均分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对名列前5名的学院和前5名的非学院党总支所属支部给予通报表扬,并各奖励现金300元;对获得100分的教职工给予通报表扬,每人奖励现金50元。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学院前五名: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通识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除学院以外的其他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前五名:江北校区管委会第三支部、机关党群党总支第三支部、江北校区管委会第一支部、江北校区管委会第四支部、机关行政党总支第一支部。
获得100分的教职工48人:
财政金融学院:钱俊峰
会计学院:曾 林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张 毅、肖 云、吴永波、赖长鸿
机械工程学院:崔 爽、杨祖彬、徐绍虎
数学与统计学院:刘亚莉、安 军、易 忠、陈修素、丁宣浩、黄秋彧、雷澜、李庆玉、万 波、吴世锦
外语学院:曹 勤、姜 蓉、彭厚坤
国际商学院:陈 芹
通识学院:谭会敏、聂树平
机关党群党总支:(第三支部)陈晓东、王 静、杨 缨、刘 玮、杨维东、陈绍富、曹丹丹、丁杨、罗家伦
机关教科党总支:(第一支部)郭 巍、金 鑫、罗 勇、石永明;(第二支部)王燕、杨 睿
后勤党总支:(第二支部)高 强
江北校区管委会:(第一支部)李 莉;(第三支部)陈代君、赵 雄、何 琼;(第四支部)谢 华、袁晓灵、王静玲
附件:2011年全校教职工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成绩
党委宣传部 普法教育办公室
2011年11月30日
2011年全校教职工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学院).xls(166 KB)
2011年全校教职工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除学院外的其他党总支所属党支部).xls(95.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