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培育挖掘具有典型性、正能量的师生个人和团队,展现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将举办重庆工商大学第十二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
文学与新闻学院、国际商学院
三、活动主题
青春的风采,榜样的力量
四、活动时间
2021年3月至10月
五、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主 任:李国军
副主任:华 杰 杨 娟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团委。
(二)评选工作组
校内外专家评委团
(三)活动工作组
校学生会、校艺术团、文学与新闻学院分团委、国际商学院分团委
六、奖项设置
共评选“感动校园”人物10名(个人或团队),授予每个获奖人物1万元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七、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2.全校教职员工、外专外教;
3.校友。
(二)参评标准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参评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
(2)感动事迹发生在在校学习期间,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事迹感人,震撼心灵,体现重工商大人的精神;
(3)面对家庭的贫困、身体的疾患或者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有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
(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有突出感人的事迹;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积极参与、组织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5)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或助推学风建设,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
(6)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勇于担当,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7)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学科竞赛等活动中勇于拼搏,不畏艰难、表现突出、克服困难取得较好成绩;
(8)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受认可度高;
(9)其他感人事迹。
以上参评标准(1)、(2)条必须满足,(3)-(9)条符合一条或多条即可推荐。
2.教职员工参评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
(2)感动事迹发生在进校工作以来,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震撼心灵,体现重工商大人的精神;
(3)面对困难、挫折,用于接受挑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
(4)在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成绩突出,受到学生的爱戴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5)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勇于担当,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6)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勇于担当,无私奉献,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7)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受认可度高;
(8)其他感人事迹。
以上参评标准(1)、(2)条必须满足,(3)-(8)条符合一条或多条即可推荐。
3.留学生参评标准:
(1)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留学生管理制度,知华友华;
(2)学习勤奋努力,品学兼优,在留学生群体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与中外文化交流,为我校国际文化交流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4)感动事迹发生在在校学习期间,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震撼心灵,感动师生。
4.外专外教参评标准:
(1)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外专外教管理制度,对华友好;
(2)为学校发展献言献策并身体力行,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教学或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好评。
(4)感动事迹发生在在校工作期间,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震撼心灵,感动师生。
5.校友参评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品质;
(2)关心支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感动事迹主要面向学校师生,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感人,震撼心灵,体现重工商大人的精神。
(三)其他说明
1.参评的团队成立时间达一年及以上。
2.参评个人未受到过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学业无不合格记录。
八、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报名推荐阶段(2021年3月)
评选采取“推荐+自荐”的方式,各学院、各部门通过宣传动员,积极参评。推荐或自荐的候选人须填写相关表格和事迹材料等(具体要求见附件),在规定时间提交申报。
(二)公开投票阶段(2021年4月)
根据推报情况,组委会邀请校内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评审进行初审和评选,评选出的候选人进入投票阶段。候选人事迹通过网站、微信、宣传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展示,开展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三)评选、评审阶段(2021年5月)
结合校内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情况,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委员、教师、学生代表会进行综合审议,评选出第十二届“感动校园”人物。
(四)人物视频拍摄及颁奖典礼筹备阶段(2021年6月至9月)
根据评选结果,组委会组织拍摄感动人物视频、撰写颁奖词、筹备颁奖典礼。
(五)颁奖典礼(2021年10月)
举行颁奖典礼。
九、活动要求
(一)精心安排,广泛宣传
各学院、部门要精心安排,认真遴选、深入挖掘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积极完成评选和推荐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组织,面向基层
评选活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推荐、评选的“感动校园”人物事迹要真实、突出、感人,重视挖掘基层个人和团队的先进事迹。
(三)按时上报,确保质量
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推荐人相关材料务必于3月19日12:00前报送到校团委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ctbugdxy@163.com。联系人:王微,联系电话: 62769004。
其中,校友申报材料请直接发送到校友工作办公室邮箱alumni@ctbu.edu.cn 。联系人:冉永琴,联系电话:62769633。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第十二届“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材料要求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第十二届“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附件3:重庆工商大学第十二届“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材料样本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