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申报重庆工商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发﹝2021﹞6号)精神,扎实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与研究,根据学校党委《重庆工商大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指导方案》关于“设立研究课题,分专题开展系列研究”的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工商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推出一批理论研究成果,服务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与资助标准

(一)课题类别

本批专题研究课题依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设立,作为研究院开放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种资助类别。

(二)资助标准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课题经费不设绩效支出。

(三)课题待遇

本批立项课题纳入校级科研项目管理体系,立项课题承担人在科研考核、职称申报等方面享受校级科研项目承担者同等待遇。

二、选题要求

申报选题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阐释我们党的百年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发展脉络、实践逻辑,充分汲取“四史”中的智慧和力量,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

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学校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选题指南(见附件),申请人原则上应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围绕《指南》自行设计具体研究题目,亦可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选课题申报。

三、申请人条件

(一)我校教职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两项。

(三)在研的重庆工商大学科研项目(不含科研启动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

四、课题管理

(一)评审与立项

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牵头组织专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课题开展评审,提出拟立项名单,经学校审定后立项。

(二)成果要求

1.课题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提交的咨询报告或其他形式成果)须以重庆工商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且须标注有本课题资助编号,否则结题时不认定为本课题成果。

2.资助课题结项至少应达到如下成果要求之一:

(1)重点课题至少发表2篇C2级期刊论文,或者1篇C1级期刊论文;一般课题至少发表2篇D级期刊论文,或者1篇C2级及以上期刊论文。

(2)重点课题至少发表1篇C2级期刊论文,1篇论文被学校在省部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的“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项成果集收录,研究报告经验收合格;一般课题至少发表1篇D级期刊论文,1篇论文被学校在省部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的“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项成果集收录,研究报告经验收合格。

(3)课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为第一通讯单位出版专著1部,重点课题需在学校指定出版社出版。

(4)课题负责人主持获得与本课题正相关的省级课题或国家级课题1项,研究报告经验收合格。

(5)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运用。

(6)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

(三)时间要求

本次专题研究课题一般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为两年,不予延期,到期未完成的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

(四)结题评审

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牵头组织结题评审,评审合格的课题,由社科处办理结项手续。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课题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填报《重庆工商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

2.填报《课题论证》活页一式3份。

上述申请材料须装袋提交,并在材料袋上张贴《申请书》封面。

3.各单位汇总申请材料后,填报《申报重庆工商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专项课题一览表》一式1份。

4.上述3项文件的纸质版请在规定时间提交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办公室(慧智楼91205),电子版请发电子邮件至372595273@qq.com

(二)网上填报

申报材料提交后,请申请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在“纵向项目申报-科研项目申报”栏中如实录入项目申报信息(所属科研机构请选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申报系统将于即日起开放,4月26日关闭。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录入信息,未及时录入导致立项受到影响的,后果自负。

(三)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于4月28日当天将课题申报材料提交至慧智楼9120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办公室,提前或延后恕不受理。

联系人:文敏

咨询电话:62760210

电子邮件:372595273@qq.com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专项”课题专题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重庆工商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专项”课题专题研究课题申请书

3.《课题论证》活页

4.申报重庆工商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专项课题一览表


党委宣传部、社科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

2021年4月19日


上一条:重庆工商大学70周年校庆标识(LOGO)及宣传标语征集启事

下一条:【国家安全主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