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附件1)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该通知文件(附件2)的精神。为了紧扣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引导我校师生从中国共产党的非凡历程中深切感受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紧扣国情社情教育,结合对国家战略的实践服务以及深入基层一线的实习考察,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对自身所肩负的时代责任的深刻认识。紧扣实践育人模式创新,结合我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筑梦红色之旅主题实践、服务国家战略、贡献乡村振兴、思政课综合实践、专业实践、毕业生大调查等工作实际情况,推动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与社会实践有机融合,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实践与实践育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二、工作领导小组

我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由宣传部、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学生处、招生就业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协同联动的专项工作组,工作组与各学院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全力保障社会实践的顺利进行。

三、具体任务安排

围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中“知行结合,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实学实干,助力国家重大战略”“奉献服务,深入基层扎根一线”“供需对接,开展重大专项调查”四大任务,我校确立四个实践活动。

1.知行结合实践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庆祝建党百年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校师生深入红色教育基地、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报告、座谈交流、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与有代表性的革命纪念场馆等共建实践基地,将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开展现场研学和党史宣讲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师生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牵头部门与学院: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2.实学实干实践。结合企业特点与学校特色,精心设计实践路线,共同打造实践基地,引导大学生开展下沉式、进驻式的实践锻炼和学习体验。以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为重点,遴选专题实践项目,科学设计实践方案,将实践环节与课程教学有机融合、有效衔接。牵头部门与学院:教务处,各学院。

3.奉献服务实践。组织广大师生深入乡村、社区、西部等基层一线,通过推广国家通用语言、义务支教、文化艺术展演、农技培训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关爱留守儿童等形式,引导广大师生切实服务乡村振兴、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把学习奋斗的具体目标同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诠释当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牵头部门与学院: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4.就业专项调查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组织师生组成实践团队深入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访谈、毕业生业务主管访谈、单位招聘经理问卷调查、毕业生业务主管问卷调查等工作,深入了解不同单位及岗位实际,感知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对大学生的能力素质要求,提高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意识与能力,形成学生学业与职业双向互动的良性机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就业。牵头部门与学院:招生就业处、各学院。

四、实施保障

1.确保实践过程安全。严格遵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确保安全、就近就便”的原则开展实践。要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培训指导和安全教育,抓好过程监管和实时跟踪,实现全过程指导把关。要做好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充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广大学生应严格遵守所在实践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确保安全有序开展实践。

2.加强工作组织。各学院请于7月9日前根据四个实践活动的要求按照学院实际向各牵头单位联系人报送实践团队相关资料(附件3),经评比后确定重点团队。各学院应建立社会实践指导教师选聘和培训机制,组建专业指导团队。每个实践团队不少于10人,应至少配备1名专业课教师或1名党务和思政工作干部担任指导教师,积极鼓励高职称教师参与实践指导。

3.注重选拔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结束后,将进行校级评比,并向市教委推荐报送优秀成果。相关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图片不超过5张,单张图片文件小于1MB;文字材料不超过2000字,重点阐述实践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成果、特色亮点以及社会价值等,请每个项目团队于8月31日前将《“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展报名表》(附件4)和图文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相应实践活动方向负责人邮箱。

五、联系方式

“知行结合”实践联系人:陈艳宇(马克思主义学院)15023563041,E-mail:33005807@qq.com

“实学实干”实践联系人:肖夏(教务处)62769809,E-mail:20709255@qq.com

“奉献服务”实践联系人:袁影(团委)62769004,E-mail: ctbuShehuishijian@163.com

就业专项调查联系人:丁亮(招生就业处)62769207,E-mail :979760598@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附件2:《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附件3: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党史学习教育实践团队申报表

附件4:“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展报名表


重庆工商大学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0级学生军训汇报表演各营分列式解说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