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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召开“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会

11月22日,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以下简称“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要求,落实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周航主持会议,党委常委、委员,纪委委员、全体中干等参会。

党委书记李春茹在讲话中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重整行装再出发的迫切需要,是深化标本兼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李春茹要求,要准确把握“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的基本要求,推动“以案四说”制度化、常态化;要用好典型案例,把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一面“镜子”,从“纪、法、德、责”方面讲透问题实质,切实做到引以为鉴、引以为训、引以为戒;要坚持常抓不懈,强化组织领导,用案件教育身边人,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增强遵规守纪、依法办事、崇德向上、担当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李春茹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没有休止符。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好警示教育这篇“大文章”,以案为鉴、入脑入心,把对党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见于行动,既管好自己,又带好队伍,认真履职担当,推动学校政治生态整体向好、持续向好,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与会人员观看了《五毒俱全破纪法企图末日终自毁》警示教育专题片。围绕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处长龚顺清同志“以案说纪”,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罗勇同志“以案说法”,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师工作部部长华杰同志“以案说德”,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郑夕春同志“以案说责”,把自己摆进去,把分管工作摆进去,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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