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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评选“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搞好宣传思想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重庆工商大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各学院、各部门。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全校从事宣传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教育工作的干部,当年在思想政治工作、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理论学习实效好。处级干部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出勤率90%以上,认真作学习笔记,有公开发表的学习成果(论文)等;认真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有学习记录,考勤严格,并能联系实际开展讨论,有提高认识和推动工作的明显效果;积极开展普法学习,职工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普法考试参考率95%以上,平均分数95分以上。

2.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深入。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领导班子和教职工爱岗敬业,进取奉献,团结协作好,无违纪违法行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强,能及时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扶贫帮困成效明显;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

3.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积极开展“诚信文明”单位和个人创建活动;在学校开展的“抓党建、促三风、建三高”活动中成效显著,师生员工精神面貌好,文明素质高;善于发现、培养和推广典型。

4.内外宣传工作成效显著。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本学院、部门的教学科研成绩和开展的各种活动:每年在校报、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台、校园新闻网上发表的消息、简讯、要闻等宣传报道稿件不少于20条(则);在省(市)级及以上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媒体发表正面宣传报道学校的稿件1篇(条)以上。

5.学术活动和宣传舆论阵地使用管理好。遵守学校关于学术活动的管理规定,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和学术讲座能自觉申报并严格管理;能有效克服在校园内乱张贴海报、乱摆放展板、乱悬挂条幅标语等现象;部门网页的内容可读性强,更新快、维护好,能及时删除不良信息;加强了对社团和学生刊物的指导和管理,社团开展活动好,学生刊物办得有特色。

6.重视舆情信息工作。对重大舆情信息能做到一事一报。其中,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本单位传达贯彻情况能做到3天内报送;师生员工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的情况当日内及时报送。

(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有较好的宣传思想工作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工作积极肯干,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有开拓进取精神。

2.在校内外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策划、组织和开展了有一定规模的宣传活动,形式新颖,效果好。在校内媒体刊播稿件5篇(则)以上,在校外媒体刊播宣传稿件1篇(则)以上。

3.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显著。能深入群众了解情况,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能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方法,转化后进职工和学生有明显成效。群众信任度高。

4.有创新精神。能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组织开展的活动有特色。公开发表宣传思想工作的经验总结或理论研讨文章1篇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先进集体先由各学院、各部门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总结,向党委宣传部申报;先进个人由各党总支、党支部对照评选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出先进个人名单并写出先进事迹材料,向党委宣传部申报。

(二)初评。党委宣传部汇总情况后,组织由有关领导、专家、党总支书记代表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审,提出评选的初步名单。

(三)公示。评审组评出的初步名单,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在校园网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四)审定。根据公示征求意见的情况,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

四、评比表彰时间

每年12月下旬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情况提出申报,在次年3—4月召开的全校宣传思想工作会上进行表彰。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即行废止。

 

附:重庆工商大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评分表

重庆工商大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评分表.rar(6.0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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